尊敬的陈蕾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山西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情况的说明
我省跨境电商2016年开始起步,截至目前共有太原、大同、运城等3个市获批跨境电商综试区,跨境电商业务覆盖全省11个市,业务模式覆盖网购保税进口(1210)、一般出口(9610)、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等4种业务模式。近年来,我关出台多项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建设对外开放平台,畅通出口物流通道,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推动我省跨境电商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一)出台多项支持发展措施,助推我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我关先后出台《太原海关促进山西省外贸保稳提质25条措施》《太原海关优化营商环境32条》《太原海关服务山西省加快建设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实施方案》等,会同商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山西省加快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方案》,积极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通过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备案手续,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积极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应用等便利化措施,不断优化跨境电商通关监管流程,有效提高企业规范申报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助推跨境电商企业高效通关。2025年10到11月期间,针对跨境电商企业备案需求比较集中的新情况,我关及时开辟跨境电商企业备案“绿色通道”,助力企业高效办理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当年新增跨商电商备案企业近400家。
(二)持续完善平台功能和物流体系,大力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在海关的大力支持下,我省逐步建成完善一批跨境电商平台:太原武宿综保区完成了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和网购保税监管场所的建设并投入运营,为太原武宿综保区开展跨境电商9610一般出口和1210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奠定了基础;太原机场、运城机场新建国际货运监管库并分别于2023年10月、2024年12月通过海关验收,进一步畅通了跨境电商物流通道;大同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晋城市兰花保税物流中心(B型)网购保税监管场所均已完成建设验收并投入运营,为大同和晋城市开展1210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提供了平台;太原国际邮件互换局扩容升级项目于2025年8月通过海关验收并顺利投产,其中包括1条9610一般出口跨境电商分拣线,为下一步在太原机场开展9610业务打下了基础。此外,我省跨境电商包裹目前已通过新开国际航空货运航线、国际铁路联运班列、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公路运输等方式进出境,实现物流主要运输方式全覆盖。
(三)不断深化“两个机制”,推动跨境电商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依托山西省跨境电商联席会议和海关总署跨境电商及邮快件海关联动监管中部协作区两个机制,进一步加强关政企联系,及时解决企业诉求,强化跨关区交流学习与联动监管,提升队伍监管能力,督促企业规范经营。2025年8月和10月,太原海关联合省商务、税务部门先后召开2场跨境电商联席会议,积极回应企业诉求,通报解决方案,协调解决企业疑难问题9个,对跨境电商业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各地市相继实现跨境电商业务“零”的突破,太原市成功引进我省首个头部电商平台(拼多多)入驻。
(四)协同破解集货转关瓶颈,打通跨境电商“空空中转”物流通道。针对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15号、17号公告正式实施后可能带来的我省跨商企业9610直邮出口属地申报集货转关需求凸显的新情况,我关与相关企业就多种转关模式进行推演,对运输成本进行核算比较,发挥太原武宿综保区跨境电商9610监管中心与武宿国际机场毗邻的优势,探索开展太原武宿综保区与太原机场航空口岸区港联动“空空中转”模式,制定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空运转关监管流程工作方案,同步搭建航空企业与跨境电商卖家沟通渠道,推动我省跨境电商企业在9610模式下已先后实现8条航线的跨境电商“空空中转”出口(“太原—合肥—大阪”、“太原—北京—巴黎”“太原—北京—大阪”“太原—北京—东京”“太原—青岛—大阪”“太原—青岛—东京”“太原—厦门—大阪”“太原—厦门—东京”)。此外,我省货物通过公路运输转关至郑州、西安和北京出口的陆运转关通道也已常态化高效运行。从监管数据看,2025年全年监管放行9610出口包裹较去年同期增长6。3倍,其中,自2025年10月开展“空空中转”业务以来,第四季度监管放行包裹占全年监管总量的96% 。
二、下一步打算
关于您提出的推动山西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特别是“构建‘多向联通’的跨境物流网络”,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我们将做进一步研究,充分发挥好海关职能作用,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采纳,并认真落实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积极做好海关政策支持帮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7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6号)《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的公告》(海关总署2026年第24号公告)等支持政策,做好海关政策宣讲,支持相关企业积极探索开展跨关区退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等业务,进一步促进我省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
(二)进一步畅通出口物流通道。我关将积极配合太原武宿综保区管委会探索开展跨境电商9610监管作业场地功能升级改造和建设前置货站,进一步打通制约9610直邮出口发展的物流瓶颈,提升9610直邮出口通关效率。支持太原武宿综保区、太原机场、航空企业进一步开发“空空中转”航线,拓宽“空空中转”物流通道。支持太原航空口岸增开加密国际客、货运航线,提升通关效率,进一步畅通出口物流通道。
(三)提升对外开放平台能级。我关将积极推进太原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开通9610跨境电商业务,主动对接邮政、外综服、货代、公服平台等主体,开展一对一、点对点业务帮扶,排查解决企业资质、数据传输、设备校验堵点,指导太原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完善跨境电商分拣线场地设置和业务测试,做好跨境电务业务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促进国际物流通道建设,进一步推动中鼎物流铁路监管作业场地发挥功能;做好新建山西TIR(吕梁)国际公路运输集结中心帮扶指导,推进集结中心建成运营;做好多式联运政策宣传,支持有需求的企业应用海铁、铁公多式联运模式,支持中欧(亚)班列重去重回、提质增效。
(四)深化关企对话机制。我关将根据跨境电商企业需求,继续联合商务、税务等部门召开山西省跨境电商联席会议,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协调解决企业疑难问题。适时召开跨境电商企业座谈会,精准宣讲解读海关监管与便利化新政,倾听企业诉求、建议,建立企业诉求建议台账,并定期开展政策回访和帮扶指导,搭建跨境电商关企常态化沟通平台,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助力企业稳订单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