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海关所属太原机场海关关员在太原航空口岸对国际旅客托运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1名经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托运行李机检图像异常,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现场关员开箱查验,发现海马干87尾、重300克。海马所有种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所列濒危物种,同时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