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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海关关于规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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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0001221521X8/2023-000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07日
【标  题】 太原海关关于规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的通告

  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健康发展,推动企业合规申报,根据海关总署统一要求,太原海关决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在太原关区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应用。

  为做好商品条码应用工作,请太原关区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按照《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中附件1《海关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的要求,准确填报进口清单表体“条码”信息。

  特此通告。

  太原海关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