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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太原海关决定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作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向太原海关所属各隶属海关申报时,进、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行提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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