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 监督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本单位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
2. 监督检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本关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按权限初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或参与审查违反党纪的案件。
4. 受理本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5. 指导同级党委向隶属海关党委派驻纪检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科室
监督审理科、执纪审查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119422